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气象局、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地区空管协调委办公室,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空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中国民航局 2025年12月11日 关于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pdf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由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提出的《低空气象浮空观测系统技术要求》,符合立项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批准立项。 为使各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本次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相关标准工作。 联系人:魏雪松 联系电话:010-68409394 电子邮箱:cms@cms1924.org 关于《低空气象浮空观测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中国气象局中国遥感卫星辐射测量和定标重点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开放、合作及资源共享,发挥实验室在卫星气象领域对全国的带动引领作用,现发布《中国气象局中国遥感卫星辐射测量和定标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欢迎相关科技人员积极申报。 附件:1.中国气象局中国遥感卫星辐射测量与定标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2.中国气象局中国遥感卫星辐射测量与定标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关于发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