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由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提出的《低空气象浮空观测系统技术要求》,符合立项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现批准立项。
为使各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本次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相关标准工作。
联系人:魏雪松
联系电话:010-68409394
电子邮箱:cms@cms1924.org
关于《低空气象浮空观测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